南通行政复议四项机制服务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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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年以来,南通市行政复议应诉系统谋划全年工作,围绕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的具体要求,聚焦各类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监督依法行政、强化争议化解,“四项机制”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坚持“快审优结”办案理念,加大对行政行为审查纠错力度,在法律框架内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复议案件办理,钝化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以“每案即关系营商环境”思维,服务企业发展,提升政府公信。指导《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2022版)在执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提升对企业执法容忍度,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对违法行为显着轻微的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促进对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建立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从个案中发现影响制约企业生存发展的执法共性问题,推动解决企业关心关切的制度难题。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做到一案一表,研判行政机关是否存在不诚信、不作为、乱作为情形,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影响营商环境、影响程度、表现形式、后果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深度运用评估结果,运用工作提示函、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提示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建立企业行政合规指引机制。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研判分析全市行政争议发生态势,对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生产运营、企业退市等全流程引发争议的情形进行分析、梳理,靠前服务,会同审批局、市场监管、环保局、安全生产等职能部门,针对行政违法多发领域分行业制作企业行政合规行政指导目录。会同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部门开展企业行政合规经营相关法律宣传及法制人员培训工作。今年,以环保执法领域为切口,探索建立《南通市生态环境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四是建立涉企矛盾综合化解机制。以府院联系会议为基础平台,构建“2+X+1”的涉企行政争议综合化解机制,2即政府和法院,X为行政机关,1为企业,畅通对话平台。针对企业关心行政执法疑难问题,涉及市场主体的重大执法决定,集中执法活动中企业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搭建沟通对话平台,着力解决一批执法共性问题。重点关注招商引资的行政协议案件、市场准入类案件、环保安全处罚类案件等涉及企业切身利益争议的化解工作,消除一些潜在的影响法治营商环境的隐形障碍,切实防止不规范执法行为成为市场运营的“软梗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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